第17章(1 / 2)

标题很新颖:“读书烧烤两手抓,摆摊造福平康坊。”

至于字迹嘛……

足足过了两刻钟,老楚头才从那一个个“狗爬字”中艰难地择出视线,先是看着窗外的翠竹洗了洗眼睛,然后才开口:“嗯,确实应该两手抓,至少目前来看,与读书相比崽崽的厨艺还是更好一些。”

可以说是相当委婉了。

“不过,不能光是纸上谈兵,还需要展示一下实力才可以。”老楚头话音一转,“倘若做的好,我就把原本打算给你娶妻生子的钱拿出来,让你先立业。”

这就是老楚头的教育方式了,鼓励加引导,并且尊重,必要的时候还会给予适当的支持,这一点即使现代的很多家长都做不到。

“我真幸运!”楚溪客默默对自己说。

幸运的楚溪客一个高兴,就决定好好露一手。

光是准备工作就做了足足三天,三天的时间,楚溪客几乎跑遍了平康坊的大街小巷,还去了西市一趟,挑选食材、进购香料、晒制半成品,每日起早贪黑,激情满满。

三天后,各种各样的小吃摆了满满一桌,桌旁还有一个系着围裙、戴着厨师帽、努力装作一本正经的楚溪客。

老楚头忍俊不禁:“还没吃,我就已经被崽崽的‘食力’说服了。”

楚溪客努力忍住不骄傲:“阿翁还是尝一尝吧,万一味道匹配不上颜值呢?”

老楚头纵容道:“这些吃食我从未见过,崽崽可否介绍一二?”

楚溪客瞬间被鼓励到,开始了他的表演――

“第一道是烤面筋。阿翁可还记得,咱们之前在卫河码头吃的那碗面筋汤?”

大约是在原身十来岁的时候吧,祖孙二人坐船南下,不料被水匪截了银钱,乘坐的大船也被水匪占了。走到卫河码头,祖孙两个又冷又饿,那位摆摊的老人家心善,请他们吃了两碗热腾腾的面筋汤。

因为这段特殊的经历,面筋在原身的记忆中一直是温暖、香软、饱含着善良与情谊的,于是楚溪客把它放在了菜单的第一位。

老楚头显然是记得的,因此品尝起来更多了几分期盼:“唔,不太像,面筋汤更松软,多气泡,有酸味;这例烤面筋显然更劲道、更凝实,撒上花椒粉和茱萸碎,刚好把酸味遮盖住了……”

楚溪客听出来了,老楚头更喜欢烤面筋。

这让他信心大增:“我考察过了,面筋似乎是卫河码头的‘特产’,其余州府从未见过,长安也没有。如果我在烧烤摊上卖,一准儿是京城头一份!”

老楚头笑着点点头,继续尝第二道菜,是用竹签穿成的,乍一看像是肉串,吃起来又不是猪肉或羊肉的味道。

“阿翁可知这是什么做的?”楚溪客神秘兮兮地问。

“像是某种禽类的皮,入口酥香,内里软嫩,细细咀嚼又有种奇异的弹滑口感,吃完一口会忍不住想吃第二口……”老楚头说到这里,当真拿起第二串吃了起来。

楚溪客嘴巴半张着,缓缓竖起大拇指:“阿翁,您说的比我做的还好吃,有了您这段‘广告词’,不愁咱们这串烤鸡皮卖不火!”

“是鸡皮?”老楚头大感惊奇,显然没想到看似薄软的鸡皮能有如此劲道厚实的口感,“会不会很贵?”

“恰恰相反,几乎是白捡的。”楚溪客眨了下眼,“那些大酒楼的食客们嘴巴金贵,只吃肉丁不吃皮,这些鸡皮多是被帮厨们拿去下酒吃。我用区区几个铜板就买来十几张,够烤好些串了。”

老楚头指尖顿了顿,曾几何时,他,包括面前这个侃侃而谈的少年,也是“嘴巴金贵”的那类人。

“很好吃。”短短三个字,包含了太过复杂的情绪。

楚溪客笑嘻嘻地在小本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