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去过。
还不止一次。
车正要调头,夏棠又开口:“等等。”
“还是不去学校了。”她说,“我和你一起回去好了……你是要回去吧?”
陆霄没回答,径自示意司机调整路线。
车里又安静下来,只能听见汽车行驶的隆隆声。
是个糟糕透了的晚上。
静默一阵,夏棠觉得还是有必要表示下关心:“你的手……还好吧?”
“嗯。”陆霄靠着椅背,“很好。”
听着就不好的样子。
夏棠撇了撇嘴。
“为什么要用胳膊去挡。”她看着玻璃,又问,“你不是可以直接拦下来么。”
这家伙反应神经一向很好,是羽毛球和网球的健将。
“挡住至少不会有碎片飞过去。”陆霄说,“而且,我在想,要是我受伤了,或许你就能注意到。”
而不是只抓着另一个男生的衣袖。
说这话时他仍看着窗外,路灯的光从漆黑的车玻璃上划过,他的侧脸拢在阴影里,像尊孤独的雕塑。
声音微冷浅淡。
夏棠望过去,撑着坐垫的手指蜷了蜷,心里有一大堆不知从何开始说起好的话,最后只有一句故作镇定的吐槽:“这种话能说出来吗?”
“说不说出来又有什么区别。”大少爷侧着脸,眉眼静静,淡声说,“如果我不说,你连我喜欢你都不知道。”
路灯掠过,就像金色蝴蝶的尾翼。
这个人从小就是个傲慢的家伙,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反派国王,有黄金堆砌的城堡,有宝石镶嵌的王冠,每天可干的事就是高高在上坐在台阶之上的王座里。
这样的人有一天也会丢掉权杖,取下王冠。
即使他早就知道女孩不喜欢自己。
在他说喜欢时,国王也是个一无所有的凡人。
有再闪闪发亮的权杖也没用,再光彩夺目的王冠也没用。
女孩只是不喜欢他而已。
他们再大宅门前的草坪下车。
陆霄没有戳穿她和男朋友约会,她也没有曝光他在酒吧里打架伤到了胳膊。
还在管家面前,你一言我一语地编出“在路上偶尔遇见了就一起回来”的蹩脚故事。
整个周日,难得没有聚会没有访客,夏棠还记得拎着药箱去监督他给伤口换药。
雨都在昨天下完,这天天气很好,阳光透过窗户,照过胡桃木的书桌,一格一格落在柔软的米色羊绒地毯上。
哪怕不遵医嘱地洗了澡泡了水,伤口还是在缓慢愈合。夏棠把他象牙白的胳膊放在自己手上,臂肌捏上去,有微微的热度。
陆霄垂眼,看见她头顶。
日光下有毛茸茸的碎发,脸颊生着浅浅的绒毛,像熟透的水蜜桃。正拿着棉签低头认真涂药。
口袋里的手机在响,夏棠看一眼,又给摁掉。
她暂时还对林业没有消气。
他也不是很坏的人,只是个一点也不适合跟她谈恋爱的人。
他们的交情只有那么一点,摔碎过一次再拼拢也是破破烂烂的模样。
当朋友能够再和好如初,当男女朋友却不行。
这就是恋爱最讨厌的地方。
“可以了。”陆霄开口说,抽回手,“剩下的我自己就能来。”
他把纱布潦草地卷在手臂上,撕下胶布,随意贴好。夏棠朝他瞪眼,陆霄抬眼回道:“你会吗?”
事实证明她也不会。
再裹过一次的纱布仍然歪歪扭扭。
夏棠泄气,但仍然嘴硬:“很不错了好不好。”
抬眼,看见男